考生患六类疾病 报考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
TOPXUE.COM
   来源:淘学网   时间:2008-3-28 12:11:24
责任编辑:河南 
3月27日,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,今年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已出台,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,患有六类疾病的考生,报考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。

    这六类疾病为:严重心脏病(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,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,动脉导管未闭合返流血量少,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)、心肌并高血压病。重症支气管扩张、哮喘、恶性肿瘤、慢性肾炎、尿毒症。严重的血液、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、风湿性疾
病。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,严重精神病未治愈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。慢性肝炎病人及肝功能不正常者(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)。对于结核病除下述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:原发性肺结核、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;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;一切肺外结核、血行性散播型肺结核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,经二级以上医院(或结核病防治所)专科检查无变化者;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。

    考生需注意,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,并在招生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,否则体检结论无效。

打印本文】 【 】【关闭窗口
 ■ 相关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