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,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、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、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助学补助。技工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。
另外,今年起,我省从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拿出30%,用于技工学校改善办学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