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整个教育体系中,职业教育贫困生的资助一直是空白。今年, 国家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,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,安排 的助学金将覆盖90%的中职学校在校生,这是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 制改革后,我国教育事业的又一个重大举措。 目前,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64.2万人,据2006年的统计 显示,其中贫困生超过60%,而在辍学的学生中,近54%是因为家庭 经济困难。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农村地区,因此, “上不起”成为影响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。 今年下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82亿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 学金,占到国家助学金总数的一半以上;2008年安排的308亿元国家 助学金中,超过一半的也将用于中等职业教育。资助的对象是中等职 业学校在校一、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和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,顶岗实习获得一定 的报酬,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。这项制度是我国职业教育思想、 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。 国家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助学政策体系,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 学生,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,从制度上解决了中 等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问题,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历史性 机遇。 为了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,促进职业教育面向人人,我省周密部 署,建立职业教育资助体系,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制定了《陕西省关 于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》和《陕西省职业 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实施办法》,从制度层面建立了对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。同时成立了由朱静芝副省 长任组长,省政府办公厅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 长,教育、财政、监察、审计、劳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 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并决定成立陕西省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,要求各市级政府参照省上模式,设立资助工作机构。 日前,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起草了《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 学金管理办法》等8个配套文件,明确了部门责任。教育部门负责中 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;劳动部门负责做 好技工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;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下达预算并 拨付资金,确保各级财政承担资金足额落实到位;审计和监察部门负 责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检查,对于挤占挪用、弄虚 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,追究责任、严肃处理。 为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我省建立了“两个制度,两个系统”。 “两个制度”一是受助学生身份认证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,二是受助 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和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制度;“两个系统”一 是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软件系统,二 是陕西省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系统。省、市、县和中等职业学校的 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,形成了省与市县,部门与学校互动的一体化 资助工作信息网络,使资助工作更加规范和统一。同时,也可保证资 助金不流失、不截留、不滞留、不挤占、不挪用。在资助金落实上, 将坚持“三公开”,即公开资金总量、公开工作程序、公开受助学生 名单,以增强评定、发放工作的透明度。 这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规定,我省采取的是中央财政 承担80%,我省配套20%的政策。为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,袁纯清省 长明确要求,省财政必须按要求拿出配套资金,绝不含糊地执行8:2 的分担机制。省财政已安排2007年秋季一学期配套的中等职业学校国 家助学金资金5500万元。 同时,我省以全口径、广覆盖的方式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,开始 实施“人人技能工程”,针对初、高中毕业未升学的所有学生,开展 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,促进城乡新增劳动力人人有知 识、个个有技能、个个能就业。为此,每年省财政将投入2亿元,四 年累计培养培训200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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