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今天上午从全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福建省人民政府推出了《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》,出台多条措施,鼓励更多企业改制上市,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实现50家以上企业实现境内资本市场上市,从资本市场筹资500亿元以上。
据了解,此次福建推出的扶持政策包括:对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,企业法人注册地政府可对其规范公司治理、改善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经费给于一次性的一定补助;企业上市募集资金70%以上在省内投资的,视同招商引资项目,享受当地相关优惠政策;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,所在地政府可采取"一企一议"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,并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;企业上市改制重组,涉及土地使用证、车船使用证、资质等级等过户时,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的,只收取登记费,免收变更、过户交易服务费;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,列入省、市规划,具有稳定收益的重点建设项目,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投资意向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方;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请政府预算内的各类技术改造、技术开发与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,凡符合条件的,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先予以安排;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多渠道融资,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前急需发展资金的,省上市办可协助筹措发展资金。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,赴境外上市并将募集资金的70%以上在本省投资的,经研究确认也可以享受有关扶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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