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进修课程
1、公共课:
《邓小平经济理论(社会主义经济理论)》 《专业外语》
2、方法课:
《计量经济学》 《数理分析方法》
3、学科基础课:
《高级微观经济学》 《高级宏观经济学》
4、专业课:
《国际经济学》 《财政经济学专题》 《货币银行学专题》
《发展经济学专题 《高级政治经济学》
5、选修课:
《金融市场与政策分析》 《经济指标与宏观经济分析》 《宏观经济管理》
二、报名条件
大专及以上学历。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。
三、报名办法
1、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;
2、 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;
3、 交报名费200元,1寸免冠照片4张,2寸照片两张;
4、 有论著(包括著作、论文、调查报告)者交复印件。
四、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
1、 经我系审查通过后,发给录取通知书。
2、 学费每人 1.8万元,书本资料、证书费800元。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费用。
五、进修时间安排及教学形式
1、 学制为两年。
2、 周末班授课时间:每月连续1~2个周末上课。
开学时间:6月底。
上课地点:中国人民大学校内上课。
3、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。为学员指定教材并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。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。
六、学籍管理
由研究生院和学校档案馆编号并存档。
七、颁发证书
1、 学员在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,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颁发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结业证书。
2、 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(经济学硕士)。
八、报名电话
联系电话:(010)58650343,58650372,13391755461
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:
(一)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:
1、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,可参加全国统考和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。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。
2、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(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)。
(二)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:
1、 申请并办理《课程考试资格卡》。
2、 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,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(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西方经济学、国际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)统一考试;
3、 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,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;
4、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;
5、 论文答辩通过后,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。